新華社西寧3月20日電 青海省紀委監委20日通報稱,經中共青海省委批準,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青海省司法廳原副廳長張高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指出,經查,張高社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帶彩”打麻將;為謀求職務晉升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利用職務便利,以及“退而不休”,利用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條件,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
張高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行賄、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高社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