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些地方積極探索“亮碼檢查”“反向監督”等涉企行政執法新模式:執法人員不亮碼,企業有權拒絕檢查;檢查人員、檢查內容、整改標準,企業掃碼即知;檢查結束后,企業還可以對檢查行為在線評價。此舉受到企業廣泛歡迎。
行政執法是政府依法履職、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然而,趨利性執法、濫用行政裁量權、暴力執法等不規范行為仍然存在,隨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問題時有發生,不僅侵犯企業合法權益,降低執法效率,更破壞了市場秩序、營商環境和社會公平,與執法初衷背道而馳,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此類問題與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職業道德水平有待提高等因素相關,但執法部門之間權責劃分不明、執法信息共享機制不暢、缺乏統一的執法標準,也加劇了執法中的缺位、越位、扯皮等問題。
“亮碼檢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升執法透明度和效能,不僅能消除檢查方與被檢查方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誤解、疑慮,而且檢查全程留痕可溯,提升了被檢查方的受檢安全感和認可度。此外,提升行政執法的信息化水平,有助于打破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檢查信息共享互認,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必要干擾。
助企發展,不僅要把事辦在企業心坎上,還要讓企業把心放在肚子里。接受檢查并不意味企業就要處于被動、弱勢地位。如今,企業可以對行政執法行為掃碼打分、反向監督,改變了過去由執法人員單方面說了算的局面,加強了企業在執法過程中的話語權、申訴權,進一步暢通企業反映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渠道,讓企業發展更有底氣。
提升行政執法信息化水平,還有需要進一步明確的細節。例如,對于因突發情況或暗訪等因素無法“亮碼”的檢查,如何進行有效監督;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系統如何存證、定性、追責。與此同時,還存在可以進一步挖掘的空間。例如,利用大數據分析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執法行為背后的責任、紀律等深層次問題,找出薄弱環節,完善制度建設;將檢查結果關聯在企業名下,作為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依據,后續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讓執法更精準高效。
涉企行政執法,“規范”只是基本要求,期待更多地方向企業問效問計、創新執法模式。比如,建立健全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或對新技術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等?偠灾嘈┤嵝院蜏囟,讓企業在每一項執法行為中體驗到風清氣正、感受到溫暖正義,幫助企業專注謀發展。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詩陽)